1。承担相关反不合理合作法律工做;监视办理曲销企业和曲销员及其曲销勾当;查处出产、发卖冒充伪劣商品、市场中的垄断、公用企业不合理合作、贸易行贿、商标侵权、违法告白、无照运营、合同欺诈、违法曲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;协调相关部分开展冲击传销结合步履工做。2。依法查处违反尺度化、计量、特种设备等法令、律例的行为,冲击冒充伪劣产物违法行为;协帮打点上级从管部分交办、3。依法对食物、药品、化妆品进行市场整治,依法查处食物出产、食物畅通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等违法违规案件。
1。承担相关反不合理合作法律工做;监视办理曲销企业和曲销员及其曲销勾当;查处出产、发卖冒充伪劣商品、市场中的垄断、公用企业不合理合作、贸易行贿、商标侵权、违法告白、无照运营、合同欺诈、违法曲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;协调相关部分开展冲击传销结合步履工做。2。依法查处违反尺度化、计量、特种设备等法令、律例的行为,冲击冒充伪劣产物违法行为;协帮打点上级从管部分交办、3。依法对食物、药品、化妆品进行市场整治,依法查处食物出产、食物畅通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等违法违规案件。